初入期貨市場時,我常為風險控制的事苦惱,為此專門請教交易部經理。經理曾在香港學習過,還與南大教授合編過期貨專著。當我提出上述問題時,經理先推了推 金絲邊眼鏡,然後說道:「不要做許多單邊的單子!」是的,不做過多同方向的持倉,是控制風險的最好辦法。可十年前的資金成本(利率和通脹率都很高)太高, 不做較多的持倉,則意味著較多的資金閒置,這不是浪費嗎?我又如何向領導解釋?經理又說道:「可以既買又賣,雙向開倉,做套利。」於是,我猛看了許多套利 方面的書,且很快把跨市套利的理論,用在北京線材和蘇州線材的交易中,取得良好效果。目前,CBOT和DCE間大豆套利,LME與SHFE銅套利,仍是當 今某些大型公司進行期貨交易的重要手段。在筆者看來,套利應注意以下幾點:
一、套利,首先要有「利」
「利」是經過一系列的計算而得出的客觀判斷。在期貨市場由於持倉費的存在,遠期合約價格一般較近期合約價格有一個合理的升水,在這個合理的升水範圍外的價 差才叫「利」。所以,套利是在確有盈利把握下的雙向開倉行為,決非在現有持倉已經虧損的情況下,再自欺欺人地在其他合約做反向開倉。那樣做,與其說是套 利,還不如說是套損。因為不同合約反映的市場供求關係和投機力量的強弱大不一樣,靠跨月對鎖是不能完全抵消風險的。
二、盡量做「承前啟後」的事,少做「捨近求遠」的事
「承前啟後」即買進近期合約的同時,拋售遠期合約;「捨近求遠」即拋空近期合約的同時購進遠期合約。這是根據我國期貨市場實際運行的經驗總結得出的,而非理論之推導。主要理由是在我國近期合約上容易發生意外事件,且大多以利多的形式出現。
三、盡量不要做跨不同年度的套利
不同作物年度的農產品的年景可能大不一樣,而不同市場年度的經濟政策和形勢變化也較大,因而為套利帶來不便。比如說,根據交割商品檢驗的有關規定,鄭州小麥7月合約與9月合約就不適宜做買7月賣9月的跨月套利。當然價差過大又是一回事。
四、套利的風險
由於套利一般並不關心期貨絕對價格的漲跌,只關心價差的變化,同時開倉、同時平倉。對於某些商品,有資金實力的機構,甚至可以通過實物交割來兌現利潤,所以風險相對較小。但對於中小投資者來說,仍面臨部分風險。
有一天,一位被期貨公司捧為「高手」的炒手,向我誇耀他當日做了一記妙單。至於是什麼漂亮單子,他要替客戶保密。在我再三追問之下,「高手」才很不情願地 說:「我做了一把雙刃劍。」所謂雙刃劍,其實是一對鎖單,同一個合約,同一個價位(甚至賣單價比買單價低),買進100手,又賣出100手,而且都是新開 倉。這豈不是自己和自己對做?
看到我不解的神情,他又繼續解釋道:「假如價格先漲上去,我的買單獲利,將其平倉,待價格回跌後再將空單平倉;假如價格先跌下來,我的空單先獲利平倉,待價格回升後再將買單平倉。這樣既能盈利,風險又不大,可以稱得上兩全其美!」
實際上「高手」操作的前提是在一個短時間內價格只會區間振蕩、不會向某一個方向突破的假設基礎之上的。在筆者看來,凡做鎖單都是對行情(至少是短期行情) 看不準而採取的一種消極保護措施,但實質上是一種逃避錯誤的行為。鎖單與空倉相比,除了佔用保證金以外,還要多交一輪手續費(因為對投機商而言,買單、賣 單最終都要平倉),既然行情把握不住,又偏要去做,這除了投資人手癢之外還能有什麼更好的解釋?
可每當筆者闡述這一觀點時,立即會招致許多人(大多數是客戶)的反對。理由是,大多數人在持倉不利的情況下,容易接受做鎖單,而不情願止損離場。這又導致 筆者更進一步的看法:鎖單,鎖住了虧損,也鎖住了利潤;鎖住了行情,也鎖住了心情。認賠出場是承認自己做錯了,而鎖單只是對短期振蕩搞不清而已。
從這個角度來看,鎖單也不像筆者講的那樣一無是處,至少鎖單比逆市硬頂要好,當然鎖單(即便是跨月鎖單)不是套利。作者:吳守祥
- Dec 12 Wed 2007 10:06
一、套利,首先要有「利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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